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的要求,加快推进团体标准在发挥市场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征集2022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内容应突出团体特色、反映技术创新、适应市场需求、体现行业成果,具体分为管理类、服务类、评价类、方法类、技术类等。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1.标准选题应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后,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2.立项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3.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
4.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报送申报材料,包括:《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书》及尽职调研报告等纸质材料各1份(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各1份。尽职调研报告由各项标准实际情况决定,无固定表格填写,请随申请表、计划表一起提交,无尽职调研报告将对计划表、申请表做无效处理。
2)产品市场分析、经济及社会效益、市场份额、用户反馈、用户分布、产品生产方、使用方对产品需求和供给分析、同行竞争者分析。
3)标准框架、标准内容、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7)现有产品技术发展情况,包括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国内现存同类国标、行标、可参考文件、知识产权等。
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是协会标委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提出单位可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书》、尽职调研报告,于每个自然年的11月至次年1月底提出申请团体标准立项,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立项,及时发布立项信息。
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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